四川在线泸州讯 “秋风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为切实加强龙马潭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涉爆案(事)件、事故发生,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民爆物品安全管理,确保龙马潭区民爆物品绝对安全,确保不发生影响大、危害大的民爆物品案(事)件、事故,确保龙马潭区社会治安平稳。
狠抓现场爆破作业管理。爆破作业现场分局实行辖区派出所属地管理原则,派出所每三天至少到爆破作业现场检查一次民爆物品使用管理情况,特殊情况随时检查;对爆破作业环境复杂工程全程跟踪,有检查记录并按规定存档,重点检查是否设立爆破作业警戒区域,是否按爆破作业操作规程实施爆破,是否设置民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,发现问题必须采取强制性措施。
狠抓民爆物品消耗管理。爆破作业结束后要求爆破公司进行爆破效果现场评估,以确定是否有盲炮产生和爆破器材的遗留,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。及时排除盲炮、哑炮,对未引爆的民爆物品,将其记录在流向登记簿上,并安排在后续的爆破作业中使用。最后发现未响的雷管不能使用的,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销毁。
狠抓民爆物品退库管理。当天爆破完毕后,要求爆破公司当场清点,记录民爆物品使用情况,多余的民爆物品不得在临时存放点过夜,做到“日领、日用、日清、日退”,分帐与总帐、帐目与实物相符。退库民爆物品的品种、数量、编号,应在流向登记簿上登记,并由爆破员、安全员和押运人员签名。
狠抓现场监管台账管理。建立完善《爆破工作日志》会签制度。爆破班(组)长、安全员、爆破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民爆领取的品种、数量、使用量实行严格监督,实施责任连带,认真准确填写《爆破工作日志》,并签名或者捺印,以保证《爆破工作日志》的真实性。